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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法律是规则的“守护神”

2018-09-21 09:24:58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邬凯翔

9月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

20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布通报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19日发生的高铁“霸座”事件女乘客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广州铁路部门也发布通报,将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180天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中新网)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的制定是确保社会这一台机器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因此规则需要人人遵守。但是,现实中往往会出现诸如高铁霸座,阻拦高铁,买票插队等一些不遵守规则行为的发生。当事人虽然理亏但往往会“理直气壮”地向工作人员和受害者争论一番,甚至会怼地对方哑口无言。在这些事件的背后,不仅反应了当事人对社会规则的轻视,而且同时也反应出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该类行为缺少相应惩罚措施或者处罚程度太轻没有威慑力,导致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只有将法律法规完善起来,适当增加当事人违反社会规则的成本,才会扑灭他们的嚣张气焰。铁路部门制定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越站(席)乘车等行为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限购车票出行这一规定就是对当事人增加了违反社会规则的成本,对当事人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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