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高铁扒门”必须“杀一儆百”
2018年春运首日,中国之声推出《温暖回家路-今天我值班》春运特别直播,中国铁路总公司客运部副主任黄欣做客直播间,很多网友都关注到了列车上的不文明行为现象,“有的人带着小孩子乱跑,或者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在车厢里抽烟,有的大声喧哗,还有一些会把鞋脱了,这些都挺不文明的。”“看视频时把外放开的很大,影响他人。”“像前一段时间扒高铁门的那位女教师应该被列入黑名单,要不然每个人都扒门。”
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该如何整治?其实对于如何整治这些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现象其实古人已经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了,只是我们想不想、敢不敢而已。
公元949年,后汉叛将李守贞率军进攻河西。行动前,他叫人假扮卖酒商贩,以小利引诱河西郭威部众畅饮,然后乘其酒醉,偷袭河西军营。郭威得知后,立即下令:河西除犒赏、设宴外,一律不准私自饮酒,违者当斩。一次,郭威最亲近的将领李审违犯规定喝了酒,他派人将李审找来怒斥一顿后,立即拖出斩首。河西官兵从此再不敢随便喝酒。
当然,处于和谐社会的我们虽然做不出“杀一儆百”行为与举措,但可以想点其他办法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其实,就这些处罚不文明现象而言,“黑名单”制度无疑是个不错的思路,并且还可以在不侵犯肖像权的前提下将其不文明现象公布出来加以宣传。就这样我想可能要比对个人的行政处罚效果还要得多。还有,让这些人终身禁止乘坐高铁并在其乘坐火车时受到选座、升级、禁买等一系列限制,无疑会使其他人在乘坐列车时更加检视自己行为。
在笔者看来,建立不文明现象惩戒制度,就应该 “一刀切”。凡是有过失信记录的乘客,就要“一板子打死”,终身禁止乘坐高铁等。因为,加重追究行为人的违法责任,并不是对当事人人权的不尊重,反而是更好的保护人权,也是构建失信乘客惩戒制度必须遵循的法治原则。试想一下,如果因加重当事人一人的违规成本而做到了保护全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稍微有点理性的人都会支持吧。毕竟,“罚一人而救百人”孰轻孰重自有公知!(唐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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